🔗 IDA 一文ごとの検証 · SENTENCE ANALYSIS
4、轉出期間住宿責任應由雇主處理 一文ごとの検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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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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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者による裏付けあ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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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登記で確認可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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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登記と不一致
このページが測るもの:各文がどの検証レイヤーに属するかを示します:政府オープンデータで逐語的に確認できる/第三者の裏付けがある/自己申告で未検証(機関自身の記述であり当方は保証しません)/公開登記と不一致。この分野には対照できる臨床文献が存在しないため、文献による裏付けの主張は行いません。本ページの原文の出所はソースページ ↗にあります。
🔗 一文ごとの解析(12 文)
HRA-86972480-0163
4、轉出期間住宿責任應由雇主處理(避免被非法使用)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6972480-0164
5、轉出期間如雇主委託仲介代為處理住宿,需支付食宿費用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6972480-0165
6、轉出期間轉出期間外勞在工作地仍持續工作,雇主必需支付薪資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6972480-0166
7、轉出期效以發函日起60天,如入境僅一年內或特殊情況可在延長60天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6972480-0167
8、轉出期間,雇主仍需支付健保費,就安費在「廢止雇主聘僱許可且同意外勞轉出函」情狀況下可不支付,但是一但以「廢止雇主聘僱許可且同意外勞轉出函」辦理轉出,雇主不得取消轉出手續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6972480-0168
9、倘若外勞已由新雇主接續聘僱,雇主得持雙方或三方合意證明文件辦理薪資結清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6972480-0169
Q.5 外籍看護可以隨被照顧人至養護中心照顧嗎?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6972480-0170
A.5 雇主取得核備函後,外籍看護才可隨被照顧人至養護機構協助照護工作,核備函有效期限為2個月,如有延長必要,雇主可再向勞動部申請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6972480-0171
1年內累計調派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,雇主未事先報備,將面臨3萬至15萬元的罰鍰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6972480-0172
家庭看護工至養護中心協助報備需準備文件 1、雇主聘僱外籍勞工申請書AF-022資料異動申請書 2、聘僱外籍勞工雇主親自取件聲明書 3、留宿於養護機構切結書 4、養護機構切結書 5、養護機構開業執照影本 上述申請作業時間(文件齊全) 第一次約一個月工作天可核定 延長調派約十五天作天可核定 Q.6 雇主以直接聘僱方式引進外勞,是否可由仲介公司代辦居留證以及延期?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6972480-0173
A.6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表示,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引進的外勞,雇主透過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回聘在台工作,於外勞直聘期間,就服機構不得代為送件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6972480-0174
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5條規定,經許可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服機構,得代其所仲介之外國人辦理居留業務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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