🔗 IDA 一文ごとの検証 · SENTENCE ANALYSIS
此次修法以「保護被害人」為核心 一文ごとの検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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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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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者による裏付けあ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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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登記で確認可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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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開登記と不一致
このページが測るもの:各文がどの検証レイヤーに属するかを示します:政府オープンデータで逐語的に確認できる/第三者の裏付けがある/自己申告で未検証(機関自身の記述であり当方は保証しません)/公開登記と不一致。この分野には対照できる臨床文献が存在しないため、文献による裏付けの主張は行いません。本ページの原文の出所はソースページ ↗にあります。
🔗 一文ごとの解析(12 文)
HRA-16798170-0197
此次修法以「保護被害人」為核心,將強化加害人裁罰措施、完善受害人相關保障,並建立專業且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16798170-0198
其中,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重點如下: 修法草案更名為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16798170-0199
加重權勢性騷裁罰 現行法律無職場最高負責人為加害人的相關罰則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16798170-0200
修法草案納入此類權勢性騷,並加重裁罰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16798170-0201
加害人若為主管,屬「一般權勢性騷」;若為雇主或機關首長,則為「特別權勢性騷」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16798170-0202
刑事部分,加重其刑二分之一,最重可達3年; 行政罰部分,處罰鍰1萬至100萬元; 新增民事懲罰性賠償,一般權勢性騷者須賠償損害額1至3倍賠償金,特別權勢性騷則為3至5倍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16798170-0203
建立外部申訴管道 被害人遭受性騷擾時,現況為應循內部申訴管道向雇主提出申訴,並無外部申訴機制,導致若加害人為職場最高負責人,調查過程將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16798170-0204
新制規範若面臨此類情形,被害人可直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16798170-0205
若最高負責人性騷行為屬實,勞工局可直接處以罰鍰; 若為一般性騷加害者,則由勞工局要求雇主進行適當處置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16798170-0206
增設被害人申訴專線,並要求政府及雇主提供其醫療、心理諮商、法律扶助等資源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16798170-0207
此外,申訴人調查期間可申請留職停薪,若性騷擾事件成立得補領工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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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RA-16798170-0208
原條文僅規範僱用30人以上之企業須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戒規範; 草案要求10至29人的微型企業也須設置申訴管道。
🗣️ 自己申告・未検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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