🔗 IDA 逐句驗證 · SENTENCE ANALYSIS
有縣市政府近期發現,部分合法的仲介私自將合法引進… 逐句驗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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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述未驗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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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方可佐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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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登記可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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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公開登記不符
這頁量什麼:逐句標示此文章的對外說法屬於哪一層可查證性:政府登記可查(能在政府開放資料逐字查回)/第三方可佐證/自述未驗證(機構自己說的,我們不背書)/與公開登記不符。本線沒有臨床文獻可對,故不作文獻支持宣稱。本頁分析的內容原文出自來源頁 ↗。
🔗 逐句分析(8 句)
HRA-53843825-0081
有縣市政府近期發現,部分合法的仲介私自將合法引進的外勞,帶去給其他雇主聘用,作為填補入境前的空窗,訪查人員到現場核對身分時才發現,外勞並不在原申請地工作,且雇主姓名也不符。
🗣️ 自述未驗證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53843825-0082
以新北市為例,過去這類案件約每半年才有零星個案,但近來每個月都有2至3件,顯示缺工及國外引進時程延長,將使雇主違法風險提高。
🗣️ 自述未驗證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53843825-0083
新北勞工局科長盧志銘表示,非法聘僱或容留的案件,除民眾檢舉外,有些則是勞工局執行例行訪視時,在現場發現有未經勞動部許可的外籍人士從事工作,過去確實也曾發現有些仲介疑似非法媒介逃逸外勞,填補雇主的人力空窗。
🗣️ 自述未驗證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53843825-0084
雇主一經確認違法屬實,將處新臺幣15萬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。
🗣️ 自述未驗證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53843825-0085
5年內再違反者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,並廢止許可之一部或全部。
🗣️ 自述未驗證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53843825-0086
違反就服法第45條「非法媒介」的業者,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,以及1年以下停業處分。
🗣️ 自述未驗證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53843825-0087
5年內再違反者,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60萬元以下罰金。
🗣️ 自述未驗證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53843825-0088
盧志銘提醒雇主,引進外勞除應合法向勞動部提出申請外,雇主與仲介辦理交工時,也應核對外勞基本資料,確認是否與申請的人選一致,以免違法。
🗣️ 自述未驗證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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