🔗 IDA 逐句驗證 · SENTENCE ANALYSIS
國定假日雇主無須額外給付加班費。 逐句驗證
12
自述未驗證
0
第三方可佐證
0
政府登記可查
0
與公開登記不符
這頁量什麼:逐句標示此文章的對外說法屬於哪一層可查證性:政府登記可查(能在政府開放資料逐字查回)/第三方可佐證/自述未驗證(機構自己說的,我們不背書)/與公開登記不符。本線沒有臨床文獻可對,故不作文獻支持宣稱。本頁分析的內容原文出自來源頁 ↗。
🔗 逐句分析(12 句)
HRA-89315030-0212
國定假日雇主無須額外給付加班費。
🗣️ 自述未驗證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9315030-0213
家庭類移工於休假日不外出休假且工作時,雇主應給付加班費。
🗣️ 自述未驗證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9315030-0214
製造業移工加班費則依勞基法規定。
🗣️ 自述未驗證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9315030-0215
移工如欲請假外出,應填具請假單,經雇主同意簽名後始得外出;製造業移工則公司規定辦理。
🗣️ 自述未驗證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9315030-0216
移工外出休假時,應告知雇主去處,且於晚上八點前返回雇主家;製造業移工則公司規定辦理。
🗣️ 自述未驗證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9315030-0217
移工有事欲請假回國,應於事前二週告知雇主並經雇主同意,且應自行負擔其所衍生之任何費用。
🗣️ 自述未驗證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9315030-0218
依據勞動契約之規定,移工每年病假不得超過三十天。
🗣️ 自述未驗證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9315030-0219
一般而言,移工休假日為星期日,惟雇主若有特殊情況亦可調整休假日,移工不得有異議。
🗣️ 自述未驗證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9315030-0220
特別休假 移工在台工作滿一年且經展延者,雇主應給予七天之特別休假。
🗣️ 自述未驗證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9315030-0221
移工如欲利用特別休假回國探親,則其來回機票及衍生費用由移工自行負擔。
🗣️ 自述未驗證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9315030-0222
若移工於特別休假期間不返國探親,則不得在台外出連休七天假。
🗣️ 自述未驗證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HRA-89315030-0223
特別休假期間雇主仍應給付移工薪資;移工於特別休假期間不返國探親,則 雇主應額外給付七天之加班費。
🗣️ 自述未驗證
官網自述,未對照政府登記或第三方來源,故不升級
🗂 相關分析(8 篇)
🏛 看本館 IDA 大使館 →server-rendered · 驗證度=文獻支持度 · idaeo-platform